人事工作
教学工作
科研工作
学生工作
党建工作
交换时长:
交换留学时长为一学期或一学年。
学生人数:
每年各院校可派遣的学生人数以2名为限。每年选派学生的人数应由双方协商确定。
申请条件:
交换留学生需为选派院校在籍学生,本科生仅接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;
交换留学生由选派院校择优推荐,接收院校审核后接收。
语言要求:
交换留学生须具备在接收院校学习所要求的相应语言能力。
学费:交换留学生应按规定缴纳选派院校的学费,同时免缴接收院校的报名费和学费。
生活费:交换留学生的生活费,路费,保险费用等由学生自行负担。
交换留学生在接收院校学习时,应与双方院校的导师协商制定学习计划。
接收院校按其考核标准对交换留学生的学业成果进行评价,向选派院校寄送成绩单。
双方为交换留学生提供校园周边的宿舍信息,住宿费用须由交换留学生自行负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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